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家事调查员来帮你。
昨日上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妇联联合举办家事调查员受聘仪式,东莞市首批84名家事调查员正式“上岗”。
据了解,东莞市法院创新司法审判方式,引入家事调查员制度,选聘各镇街妇联干部、社工、心理专家等家事调查员,开展家事纠纷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并提出纠纷解决方案,为法院审判家事纠纷提供参考和依据。
仪式上,东莞首批84名家事调查员获得了证书,并进行了培训,具有了“上岗”资格。84名家事调查员中,女性占了74名。
长期主要从事家事纠纷的审判工作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官周敬棠说,家事纠纷具有人身性、伦理性、隐秘性等特点,因此关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家庭关系、矛盾起因等关键事实,往往难以形成书面证据,当纠纷起诉至法院解决时,当事人要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会比较困难。
比如,关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问题,是离婚纠纷中首先需要查明认定的事实,但往往要求离婚一方很难举证证明双方的感情状况已经没有和好可能,而不同意离婚一方也很难举证证明双方仍有和好机会。
正因如此,在家事纠纷中法院的调查职能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家事调查员本身就来自基层组织,对当地人员情况、风俗习惯都比较了解,并且具有长期处理基层纠纷的经验,通过他们的调查走访,可以更详尽、更真实地了解当事人双方的婚姻状况、家庭关系、亲属态度和诉求,为法官处理家事纠纷提供重要参考。
今后,家事调查员将协助人民法院对家事案件进行委托调查、收集信息并形成“家事调查报告”,为法院判决提供审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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